設計之探討
Design《牛津大辭典》兩種解釋:
一是〝心理計畫〞(a mental plan),是指在我們精神中形成的胚胎,並準備
實現的計畫乃至設計。
二是〝藝術中的計畫〞(a plan in art),特別是指繪畫製作準備中的草圖類。
中國古代的對「設計」一詞的看法解釋:
《管子‧權修》中說:「一年之計,莫如樹榖,十年之計,莫如樹木,終身
之計,莫如樹人。」這裡的「計」字,可與解釋「design」的「plan 」一致。
設計所包括的內容和範圍極為廣泛,包含了人類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
認知和實踐的總和。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對設計的認識和理解會有所不同。
但就設計的本質而言,設計是一種創造活動、創新是設計的靈魂。
現今的〝設計〞已發生了變化,對於企業或面對顧客的我們而言,要通過
綜合的設計,為消費者創造一流的產品、環境、服務和體驗,從而打造一流的
品牌,為企業創造利潤;設計要從多角度、全方位滿足不同人群多元化的需求,
給消費者帶來全新的感受。
設計的價值要從美工、裝飾,提升到成為產品或解決方案的核心,其價值
才能真正凸顯出來。台灣的設計要更上一層樓,要發揮更大的價值,應該要將
設計擺到對的位置,要有更多的經營者能理解設計的道理,也要有更多的設計
者有經營的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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